Sunday, October 4, 2009

把台灣還給台灣民主國

郭正典
自由廣場2007年7月23日 星期一

事實上,台灣早在一八九五年就已經宣布獨立,且發表過獨立宣言了,國號是「台灣民主國」(Republic of Formosa),雖然壽命僅一百八十四天,但其存在是無法抹滅的史實。

一五六五年西班牙佔領菲律賓,一八九六年阿奎那多(E. Aquinaldo)發動革命,一八九八年六月十二日宣布獨立,同年十二月十日西班牙將菲律賓割讓給美國,一九○一年阿奎那多向美國投降,菲律賓共和國解體,之後菲律賓又歷經日本侵占、美國統治,直到一九四六年獨立。但菲律賓人仍訂阿奎那多宣布獨立的六月十二日為獨立日,且在上個月慶祝獨立第一○九週年。

台灣的命運和菲律賓類似,在宣布獨立後先後被日本人和中國人統治,今天的國號是中華民國,但因舊金山和約並未明說日本在放棄台灣後要把台灣交還給誰,理論上應是交還給日本人當初奪取對象的「台灣民主國」。根據菲律賓人的邏輯,台灣可說已經獨立一百一十二年,五月二十三日是台灣的獨立紀念日。

(作者為國立陽明大學急重症醫學研究所所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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