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September 12, 2010

100913台灣平民政府聲明

100913台灣平民政府聲明
Announcement by

the Taiwan Civil Government

Sept. 13, 2010



台灣平民政府城仲模主席國安訓令聲明:「台灣平民政府2010年9月8日,在萬國公法以及舊金山和平條約架構內,依據戰爭法,藉公開酒會場合,美國政府已予正式承認,建構真正『台美關係』,成為代表本土台灣人連結日本政府,得以建構真正『台日關係』之唯一合法機關。台灣平民政府將循正式管道,通知日本政府,接受並承認這個法理事實。


有關日本人田邊憲司先生九月七日被『中華台北當局』拒絕入境台灣乙事,台灣平民政府將依『違反人權』名義理由,函請日本政府對此事件(event)出面,向中華台北當局討回公道,絕不善罷干休而息事寧人以妥協,必要時,日本政府應予以反制。


時勢發展至今,日本政府已經有理由要求比照美國政府,遵循萬國公法以及舊金山和平條約,回應台灣平民政府所提出:包括向國際法庭提訴,為停戰期間,在日本台灣遭受生命及財產損失之台灣裔、大和裔、及琉球裔日本國民,討回公道之任何訴求。承擔及履行日本對台灣之『主權義務』,不能迴避。」


台灣平民政府國安參謀聯席會議 執行長 林 志昇: 2010/09/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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